中心简介
   
  2000年,我市在全省首家推行了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了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师范院校毕业生双向选聘制,打破了多年以来在教育系统存在的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铁饭碗。这样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教育人事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因此必须改革创新。
  
在教育系统实行人事代理,正是旨在运用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人事管理原则,为委托单位代理人事业务,推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事工作由传统的行政管理型向社会服务保障型转变,形成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能进能出、行业调节人力资源并进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新机制。
  此外,市人民政府在2002年11月出台的《关于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意见》中也强调指出:“要建立教育人才市场,实行人事代理”,以此作为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一条措施。同时,全国高校扩招后的第一批本科毕业生就业高峰即将到来,全部高校毕业生都将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因此必须为他们提供一个就业服务的平台。按照国家人事部发布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借鉴上海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市人事局批准,安阳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我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是由市教育局领导、市人事局业务指导的一个运用市场机制配置教育人才资源、开展教育人才交流、实行教育人才社会化管理和中介服务的组织机构。
安阳市教育人才交流 中心的具体职责有九项:
  1、负责收集、储存、发布各类教育人才供求信息;
  2、负责全市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未就业师范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办理、户籍管理、档案管理;
  3、负责全市教育人才的交流、引进和培训工作,为学校推荐人才,为求职人员推荐单位;
  4、对教育系统内的流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对按照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要求进入教育人才市场的有关人员保存其档案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
  5、对民办学校教师实行人事代理;
  6、组织开展人才招聘、人才素质测评等工作;
  7、教育人才流动的政策咨询;
  8、县(市)教育人才交流机构的指导、监督;
  9、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市教育局北六楼  电话:5116859 5116860 5116862 传真:5116859

                        安阳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2003年6月18日